(学院国标码:10577)
为保证惠州学院全日制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招生行为,提高生源质量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教育部《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,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学院简介
惠州学院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城区,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高等院校。学院分为金山湖和丰湖两个校区,山青水碧,环境优美,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。
二、机构
学院成立200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惠州学院的招生工作,学院招生办(设在教务处)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三、招生计划及收费
见2005年广东及江西、湖南、广西、贵州、重庆、福建等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。学院将按要求,严格执行招生计划,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,亮证收费。
四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1、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,对复查后不符合有关规定、无法进行正常学习的,按学籍管理相关条例处理。
2、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,裸眼视力不低于4.7,男身高≥168cm、女身高≥158cm。报考艺术设计(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)专业的考生,五官端正,男身高≥180cm、女身高≥170cm。
五、外语语种要求:所有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。
六、加试课程
报考艺术设计(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)专业的考生,须加试形体测量、身体协调性测试、服装表演(泳装、自备服装、规定服装)、口试。
七、录取规则
1、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,严格按照教育部、广东省《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和学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各学科的要求,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择、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的原则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进行网上择优录取。
2、英语专业文、理、外兼招,但在总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选考科目为英语(2)、英语单科成绩高分的考生。
3、体育、艺术类上线考生,以术科分为准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4、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,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,如不符合该专业条件要求或该专业招生计划已额满,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,依次类推。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,将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和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,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。考生所报志愿专业额满或不符合所报专业条件要求,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予以退档。
5、属政策照顾的加分或具有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,如体尖生、省市级“三好”生等,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八、奖、助学金
1、奖学金:国家奖学金,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,企业、社会奖学金(LG电子奖学金、农行金穗奖学金、旭日奖学金、沛恒奖学金等)。
2、 助困措施
(1)、国家助学贷款: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,额度最高为每生每年6000元;
(2)、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;
(3)、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;
(4)、联系校内外结对资助;
(5)、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。
九、附则
1、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之处,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。
2、本章程由惠州学院200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学院地址:广东省惠州市西湖丰湖书院
邮政编码:516015
学院网址:www.hzu.edu.cn E—mail:zsb@hzu.edu.cn
联系电话:0752—2527803 2123522 传 真:0752—2527803
2005年3月28日


